一、“局长信箱”工作职责 受理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延安市城乡建设与城市规划等方面的投诉、咨询、批评、建议。 本信箱接受到的信件直接由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局长处理。 |
| 二、“局长信箱”受理范围 |
| (1)对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系统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
| (2)对我市城乡规划与城市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
| (3)对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政策规定的咨询、意见和建议请发送至政务咨询信箱,地址:wmw@yajsgh.gov.cn; |
| (4)其他 |
| 三、反映人须知事项 |
| (1)您在写信活动中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
| (2)如果您反映或投诉的问题已进入司法程序(法院两审或已判等),按照国家法规规定此类问题不属于政府管辖范围,请直接向当地人大常委会、政法委或上一级司法机关反映。 |
| (3)如果您向“局长信箱”写信,请留下您的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电子信箱等,以便更好地与您联系,否则,视为无需回复。本站会对来信人的具体姓名和联系方式保密,敬请放心。 |
(4)以下信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入处理程序: --需要展开具体调查和处理,但来信人姓名、联系方法填写不完整或不真实的信件; --内容不完整、表述不清楚,导致无法回答或开展调查的信件; --同一来信人在规定办理时效内多次提交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信件; --不属于我局职权范围内,或无法通过本栏目处理程序进行处理或得到解决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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